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履责记实工作的
通 知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推进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实现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可查可考可量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淮海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在全校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履责记实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搭建全面从严治党履责记实信息平台,开展实时记实,实现全程留痕,促进双向沟通,强化过程监督,及时有效把握基层单位的工作状况,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记实主体
全面从严治党履责记实主体为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和各部门。
三、记实内容
履责记实的主要内容:
1、二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主要为组织领导、作风建设、廉洁文化、内部控制、权力制约和监督等方面内容。
2、经验做法、创新举措、取得成效等特色工作情况。
3、其他需要记实的情况。
四、履责记实的成果运用
1、作为综合评估各单位和各部门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参考。
2、作为考核各单位和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重要参考。
3、作为实施党内问责的重要参考。
五、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1、建立履责记实制度,是督促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政治责任的具体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履责记实制度,明确一名记实员,负责记实工作,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做好内容摘要和记录。要经常检查记实情况,确保不漏记、错记重要事项。
2、记实员登录“淮海工学院纪检监察网”,点击首页顶端的“履责记实”栏目,进入记实工作平台,及时记录履责记实情况。
3、记实工作从5月起实施。记实员必须在48小时内及时记录和修改,超时记实系统将自动禁记。记实内容不超过500字。
4、校纪委办公室将定期对履责记实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统计、检查、反馈等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请各单位各部门在5月4日前上报记实员名单。工作中遇到重要情况,或有意见及建议,请及时联系校纪委办公室。联系人:马志同,联系电话:85895032。
中共淮海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5月2日